業務范圍

本所提供有關香港、澳門、臺灣和中國內地的一站式法律服務

本所是中國內地的律師事務所,專注于處理各類內地-香港、內地-澳門、內地-臺灣跨境法律事務。本所律師均具有中國律師律師執業資格且在香港、深圳前海設立有分所,擅長于處理複雜的民事、商業訴訟,國際仲裁,婚姻家庭,遺產承辦,信託,上市公司 合規,物業買賣,公司與商業事務,貸款擔保,移民及簽證等,同時也擅長于提供涉及中國內地的各項法律服務。

業務範圍:

(一) 民事訴訟
中港離婚糾紛、撫養費糾紛、撫養權糾紛、離婚後財產糾紛、遺產繼承糾紛、房產糾紛、合同糾紛、債務糾紛、商業糾紛、公司糾紛、智慧財產權糾紛、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。
(二) 行政訴訟
一、對中國國內行政機關對作出拘留、罰款、吊銷許可證和執照、責令停產停業、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案件;
二、對限制人身自由或對財產的查封、扣押、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案件;
三、認為中國國家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案件;
四、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中國國家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,中國國家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不予答覆的案件;
五、申請中國國家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、財產權的法定職責,中國國家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不予答覆的案件;
六、認為中國國家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案件;
七、認為中國國家行政機關侵犯其人身權、財產權的案件等等。
(三) 各類刑事案件
一、中國國內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:提供法律諮詢,代理申訴、控告、申請取保候審。
二、代理申訴和控告:根據向中國國內公安機關瞭解的案件情況,認為確有根據的,可接受委託,代理其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,要求予以糾正。根據向中國國內公安機關瞭解的案件情況和其他證據材料,認為偵查人員在辦案中有違反法律規定,侵犯人身權利、訴訟權利或其他合法權益,或者認為偵查機關管轄不當的,可接受委託,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。
三、在中國國內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擔任辯護律師或訴訟代理人。
四、擔任中國國內法院公訴案件一審辯護律師。
五、擔任中國國內法院公訴案件二審辯護律師
六、擔任中國國內法院審判階段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。
七、擔任中國國內刑事自訴案件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律師。
八、擔任中國國內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辯護律師。
九、擔任中國國內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。
十、擔任中國國內刑事申訴案件的代理人: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、裁定向中國國內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。
(四) 擔任公司法律顧問
一、識別、評估法律風險,防範、化解法律風險,建立法律風險預警機制。
二、解答法律諮詢、出具律師信。
三、草擬、審核、修改合同等法律文書
四、幫助建立或完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,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法律意見,並提供勞動合同管理。
五、參與或跟蹤商務洽談。
六、對企業的合作夥伴、客戶等進行資信調查。
(五) 其他
一、提供專業法律諮詢。
二、代為起草各類法律文書(各種類型的合約、起訴狀、答辯狀、反訴狀、仲裁申請書、遺囑等)。
三、協助港澳臺企業或者個人到中國國內成立中國公司。
四、協助港澳臺人士到中國國內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、繼承權公證、委託授權公證等。
五、協助港澳臺人士到中國國內民政等部門調取婚姻紀錄檔案。
六、協助港澳臺人士到中國國內法院查閱和獲取有關法律文書(如離婚判決書、離婚調解書等)。
七、協助港澳臺企業或者個人至中國國內申請專利、商標等。
八、代理參與中國國內政府或者有關部門舉行的聽證會。
九、其餘可以委託律師辦理的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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